洗衣房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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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規范洗衣房的安全管理,明確員工的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0范圍
2.1酒店管家部。
3.0定義
安全、行為
4.0職責
5.0制度
5.1根據客人要求,只有送衣員工可以進入客房到樓層取送衣物。當客人不在時,應由樓層服務員開門才可進入。不得在房間停留,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滯留在客房樓層。其他員工需進入時,必須得到本部門經理或主管人員批準。
5.2 送衣員工在取送衣物之前,應根據洗衣單核對房間號,查對洗衣類別及數目,并及時在取送衣物的記錄上登記(簡稱三查一記)
5.3洗衣員工在客人衣物取來后,要將衣物交給檢查員或主管人員不得隨便亂放或丟失。
5.4檢查員對衣物進行檢查時,應注意衣物有無破損,衣物內有無其他物品,若有要逐項登記,并將物品送辦公室,由專人進行登記、保管、負責發還。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客人的衣物和物品。
5.5檢查員應對每件衣物打上標記,并按工作程序將衣物分類擺放,洗好后復查疊放。隨時保持工作區域干凈整齊。
5.6洗衣房員工應對洗好及未洗好的客衣進行安全保管,布草不能亂放,應將干凈的和未洗的分開擺放整齊。
5.7洗衣房員工禁止穿越不草室,出入一律走洗衣房正門。
5.8洗衣房員工不得將他人衣物或大包帶入洗衣房內部洗燙存放,任何員工不得穿拿他人工服或未經許可將工服送與他人。
5.9洗衣房員工禁止會客,禁止無關人員在此閑談、逗留。
5.10下班后領班、主管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應對洗衣房內部的電器,各種設備及所有的進門進行安全檢查,將關閉電閘、水門、壓縮機開關。
5.11加強洗滌用品的管理,嚴格領料手續。
5.12任何員工都有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或報告的權利。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后果的,除本人負全部責任外,還將按照違紀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