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前廳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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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記長住賓客及工作人員姓名、人數及其房號,不得隨意透露有關住店賓客的客房號碼及其他情況,保守賓客秘密。
2.未經批準,無關人員不得進出總機房、行李房以及前廳部辦公室。
3.發現賓客違反公共道德、酗酒滋事或無理打鬧,立即向上級或保安部匯報,做出處理,以便保證飯店的正常工作,確保賓客的安寧和舒適。
4.發現賓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是獵犬動物,立即報賓客服務經理或保安部,以便迅速做出妥善處理。
5.發現行為可疑人物,應立即上報,以便查實情況,保證住客的安全。
6.工作人員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到工作崗位,杜絕火災隱患。
7.堅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消防管理,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
8.經常檢查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及時關閉。
9.熟練操作飯店內部各種滅火器,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一旦發現火情,報保安部消防監控室電話。
10.熟悉飯店內部消防疏散門和所在班組滅火器材的擺放位置,一旦發現火情及時采取滅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