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部獎懲條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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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勵:
1、認真完成各項任務,模范地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服務質量,有突出貢獻者至少獎20—30元。
2、堅持原則,不徇私情,作風正派,廉潔奉公,為使企業界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至少獎20-30元。
3、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給飯店帶來聲譽者獎20-30元。
4、在飯店內受到客人誤解并能正確處理好事宜,不致引起客人投訴者,設立委屈獎至少獎30元。
5、技能操作競賽優勝者獎30元。
6、受到客人表揚(經核實)給飯店帶來聲譽者獎30元。
7、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應用確有成效者至少獎50元。
8、及時發現隱患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50元。
9、工作認真踏實,任勞任怨,并被評選為當月標兵者獎50元。
二、處分:
1、遲到1分鐘扣1元,30分鐘內扣30元,30分鐘及以上作曠工處理。
2、有事不按程序請假扣10元。
3、在飯店內大聲呼喚、喧嘩、粗言穢語及吹口哨扣10元。
4、在飯店內與客人爭吵扣30元,與同事爭吵扣10元。
5、在餐廳內抽煙,吃零食,喝水及嚼香口膠扣10元。
6、用餐廳之布草擦面、擦鞋扣10-50元。
7、不經當班領班以上管理人員同意接待親朋好友的拜訪或接打私人電話扣10元。
8、所有上級指示,一定要服從后再申訴,否則扣10元。
9、上班前及當值時飲含酒精飲料和食用帶異味的食品者扣10元。
10、下班后,故意在飯店逗留、聚集者扣10元。
11、當著客人的面做與對客服務無直接關系的事扣10元。
12、不服從上級指示及分派工作扣15元。
13、拾獲遺物不及時上交者扣2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14、受到客人口頭批評或引起客人不滿者(經核實)扣10-30元,情況嚴重者作出辭退處理。
15、未經同意使用客廁或其他賓客設施者扣10-20元。
16、吃拿食品飲料或提供給其他員工者按售價1罰10,領班1罰15并扣10元。
17、客人不提出結帳便讓客人結帳者扣10元。
18、遇有以下操作問題之一者扣5元:
1)服務過程中不使用托盤服務或不按規定托盤者。
2)男服務員留長頭發,女服務員散發披肩或不化淡妝或染其他發色者。
3)隨意進入廚房,干擾其正常工作者。
4)對客人指手劃腳,評頭論足者。
5)不按規范著裝或著裝不整齊、不干凈者。
6)不經同意,著制服外出者。
7)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所轄區衛生不符要求者。
8)服務時不及時更換毛巾、骨碟者。
9)工作拖拉,不講實效者。
10)不主動問候客人者。
11)隨地吐痰,丟垃圾者。
12)擦杯時嘴對著杯子哈氣者。
13)不主動為客人結帳者。
14)客人點菜不逐一復述者。
15)點菜結束后及為客人結帳后離開餐桌時不后退一步便轉身離去者。
16)違反衛生操作規范:拿碗時不注意減少手指接觸面者,
17)杯子不拿下半部或不拿柄部者。
18)將小杯子放入大杯內等不衛生操作者。
19)倒酒時瓶/罐靠在杯上,分湯時湯勺碰到碗、匙者。
20)宴會及零點上菜時不跟公梗、叉或勺的者。
21)上菜時不報菜名者。
22)操作時不輕放輕拿,響聲較大者。
23)在餐廳內奔跑者,喧嘩者。
24)不檢查廚房出品或發現出品不符要求而沒有及時退貨,引起客人不滿者。
25)工作臺整理不清者。
26)留長指甲、涂指甲油者。
27)擺臺不符合規格者。
28)營業結束不及時關閉電源及其他能源(電燈,空調等)者。
29)不開口服務,不微笑服務者。
30)當班期間二人以上軋堆閑聊,竄崗及隨便離開崗位者。
31)將手插入衣袋或雙手叉腰、雙手交叉放于胸前者。
32)常保持身體挺直,保持正確的站立姿勢,傍倚墻壁及工作柜者。
33)在餐廳內梳理頭發,化妝,挖鼻及挖耳。遇有客人投訴或其他特別情況不立即向領導報告者。
19、不按規定做衛生工作者扣15元。
20、有不利于安定團結之行為者扣15元。
21、同事間戲鬧引起事故者扣30元,后果自負。
22、出菜質量不符標準扣當事人10-30元。
23、違反衛生操作規程扣當事人10-30元。
24、索要客人小費者扣100元,作辭退處理。
25、曠工1天,按員工手冊處理。
26、損壞餐用具或其他物品者,按原價賠償。
27、其他違反飯店規章制度及外事紀律者扣30元。情節嚴重者勸其辭退。
28、擅拿盜竊餐廳之任何東西作私人用途按原價加倍賠償,并作辭退處理。
注:以上獎懲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其中內容如有公司相關規定或國家法令法規內容相違背的,依照公司
相關規定及國家法令法規執行。
部門員工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