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房使用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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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寄存行李
1) 賓客寄存行李時行李生應了解寄存物品情況、檢查物品外觀,詳細填寫行李寄存牌。賓客寄存兩件行李以上時,要用行李繩栓在一起。
2) 禁止寄存貴重物品、金錢、易燃、易爆、易泄露、有放射性、易腐蝕等危險品;違禁品、管制刀具、食品、植物等,凡是有賓客寄存以上物品行李生應婉言拒絕,并及時報告領班或當值賓客服務經理。
3) 賓客寄存行李時,應當面確認行李的完整性,如有損壞應與賓客當面確認清楚,并在行李寄存牌上聯注明清楚并請賓客簽名確認,將寄存牌下聯填好后給賓客,再請賓客留下聯系電話。
4) 賓客的行李寄存在半個月以內的應放到行李房;如超過半個月的應送到客房部作為遺留物品。
5) 所有寄存物品均按照“先放行李架,后放地面;先放里面,后放外面的原則”,根據行李房內的標牌指示分類擺放,以方便存取。
6) 過夜的行李應由中班下班前拿到行李房,并在行李寄存登記本上做好相關登記。
2. 領取行李
1) 賓客領取行李時,行李生要仔細檢查行李牌并核對有關內容,請賓客當面確認,請賓客在領取牌上簽字,與寄存牌核對無誤后方可領取,確保無錯發、冒領等現象發生。
2) 如賓客的行李是前一天寄存的,應向當值班的帶班借取行李房鑰匙,取行李后應在行李寄存本上填寫相關內容。
3) 如果賓客遺失領取牌,必須請賓客填寫《物品領取單》或通知領班或賓客服務經理到場作證,核對賓客對行李的細致描述,確認賓客的真實身份,并復印賓客有效證件以備后查,對此領取牌的號碼作廢做交班。
4) 提取團體行李離開行李房前,先找到團隊行李登記單,核對清楚團號、行李件數,確認準確無誤后方可運走。
3. 鑰匙控制
1) 行李房的鑰匙由當班帶班保存,不得將其借給非本部人員,禁止帶出飯店。
2) 如需到行李房取行李時可向當值帶班借取。
3) 行李房的備用鑰匙放于消防中心,只有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由帶班或當值禮賓部負責人領出。
4) 夜班同事負責保管行李房鑰匙,并負責轉交次日早班的領班。
5) 如因遺失或損壞行李房鑰匙需配制新鑰匙,參照酒店換鎖操作程序執行。
4. 室內控制
1) 除禮賓部人員外,非工作需要,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行李房。
2) 禮賓部人員進出行李房須隨手將門關閉,離開行李房時須將門鎖上。
3) 行李房內嚴禁吸煙, 不得攜帶火種、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以維護行李房的安全及衛生。
4)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行李房內打鬧、睡覺、吃零食等。
5) 行李房只供前臺禮賓部使用,其它部門不得隨便借用和占用行李房,行李房內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6) 行李房注意節能降耗,空調不用時就保持關閉。
7) 愛護行李房內一切設施、設備,夜班人員每日對行李房進行衛生清理、整理行李,由早班帶班負責檢查。
8) 行李房的固定資產、不常用物品應一律擺放到行李房指定位置。
9) 行李的進出必需按規定做好嚴格的登記。每日B班根據前一天和當天早上的寄存行李記錄,轉抄未取行李記錄,并核對行李件數。
10) 每日當值領班應核對已被提取行李的行李寄存牌,確保準確無誤;每周禮賓部負責人必須檢查清點一次行李房并做好記錄。
5. 交接班控制
每班交接時,需對行李房內的物品進行清點、核對,并做好相關記錄,確保行李房內寄存的行李與記錄相符,防止賓客的行李損壞或丟失。
6. 逾期寄存行李、物品的處理
1) 定期清理行李房內過期不取的行李,每月由禮賓部負責人對逾期寄存于行李房的行李、物品進行清點,并列出物品清單,附上處理意見,交由前廳經理審批,給予處理意見。
2) 根據前廳經理的處理意見,處理逾期寄存的行李物品;部門做好相關記錄,以備后查。
3) 對與賓客事先申明需要延期存放,且得到上級領班或者賓客服務經理允許寄存的行李物品按雙方協定的時間給予(最多不超過三個月)延時存放。超過雙方協定寄存時間而未取的,按逾期行李物品處理。
7. 違紀行為的處理:
1) 丟失行李房鑰匙
① 行李房鑰匙一旦丟失,應第一時間通知工程部更換行李房門鎖;
② 查明丟失原因,按飯店規章制度對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2) 寄存行李物品損壞
① 寄存于行李房的行李物品一旦損壞,應根據飯店《行李寄存條例》向賓客做好解釋工作;
② 查明事故原因,對造成行李物品破損的責任人按飯店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3) 寄存行李物品丟失
① 寄存于行李房的行李物品一旦丟失,應根據飯店《行李寄存條理》向賓客做好解釋工作;
② 查明事故原因,對造成行李物品丟失的責任人按飯店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4) 錯拿寄存的行李物品
① 一旦發現錯拿賓客行李物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對客作好解釋工作;
② 對已經造成錯拿的行李、物品而無法補救的,按丟失行李物品程序處理;
③ 查明事故原因,對造成行李物品錯拿的責任人按飯店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