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守則
資料下載 安全守則.docx
1. 在大堂發現賓客違反公共道德,酗酒打架或無理打鬧,盜竊飯店或賓客財產者,要立即報告保安部,以便做出處理,保證飯店的正常工作和營業環境,保證賓客的安寧和舒適。
2. 賓客服務經理要配合保安部受理有關賓客物品及其財物丟失的查詢工作以及賓客投訴的處理等方面的事宜。
3. 員工偷拿飯店物品或類似事件,要立即上報保安部,以便做出處理。
4. 發現賓客攜帶有易燃品或貓犬類動物,要立即報告保安部,以便迅速做出妥善處理。
5. 發現險情時撥打飯店內部報警電話,并通知飯店值班經理。
6. 當政府有關部門前來查看賓客資料或賓客客房時,應立即通報保安部和值班經理接待處理。
7. 不準隨意告知有關住客的客房號碼,接待來訪者需征得住客的準許后方可允許來訪人員進入客房會客。
8. 對在大堂休息區逗留不肯離去的賓客或是上下往返電梯去各樓層較為頻繁的可疑人物,要立即報告保安部和值班經理,以便查實情況,保證賓客安全。
9. 巡查大堂區域,經常檢查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應及時關閉及噴水池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