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酒店失竊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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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酒店失竊之程序
一.簡介:
酒店之失竊,大約可分為兩類:
1.住客報稱有財物在客房內失竊。
2.酒店本身之財物失竊。
二.住客報稱有財物在客房內失竊的處理程序:
1.員工若接到有關酒店范圍內失竊之事,應馬上通知保安部或前堂部之經理,并保護好現場,現場環境絕不可移動。
2.前堂部之經理與保安部之值班主管同時前住現場視察。
3.如有需要,用即影即有相機對現場環境進行拍攝記錄。
4.前堂部之經理應與客人了解情況,如所失物是體積細小者,應征得客人之同意后,替客人搜索房間,試圖錄找失物或其了資料。
5.如發覺只是客人之疏忽,把物件放錯地方,則找到該失物還給往客時,絕不可表現不悅之色,只可辛慶客人失而復得。
6.如無法在房間內尋回失物,保安員應協助客人填報一份失物報告表,以作酒店之調查資料,存案備查。
7.前堂部之經理與保安部值班主管各將事情記入記事本內,呈供總經理審閱。
8.保安部繼續內部之調查,套取有關員工之口供,向前堂部經理報告詳細經過。
9.如客人需要,應通報公安局或由前堂部經理指派保安員伴同事主前往公安局。
10.將事件經過報告當天值班經理。
三.酒店本身之財物被盜的處理程序:
1.前堂部之經理與保安部當值主管前往現場視察。
2.如有需要,以即影即有相機將現場環境拍攝記錄。
3.保安部詢問有關員工,了解情況,并錄取口供,作暈一步之調查。
4.前堂部之經理及保安部當值主管應把事情寫于記錄本中,讓總經理審閱。
5.如有需要,由值班經理確定是否需要向公安局報告。
6.將事件經過報告當天值班經理。